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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個月前,加拿大分公司通知我S市的W公司提供的pump有品質上的缺失(包含外觀與功能上的缺點),剛好,我要到S市出差拜訪2家供應商討論PCB與Tank的問題,所以,就連帶一起拜訪W公司( W公司已經取得ISO 9001:2008)...

     拜訪S的W公司,主要討論的是出貨品有組裝上的瑕疵, 針對對方提供修改後的SOP,我我逐一比對加拿大通知的缺點模式與W公司提出的改正措施後,我認為算是可以接受的..
     但是,因為修改SOP最終仍是需要人員去執行,接下來,我請對方HR提供人員教育訓練的記錄讓我參考,當下,我看到的是一般通用的模式:
    (1) 安排教育訓練,
    (2) 員工上課,
    (3) 實務操作或筆試,
    (4) 結案..

我第一個問題是:所有人員都必須上課嗎?對方回答:是的
第二個問題是: 當筆試或實務操作成績通過後,日後有無安排
人員績效驗證?對方回答:沒有
第三個問題是: 如何
評估6.2.2 c)所採取措施之有效性?對方回答: 以實務操作或筆試,

我在參觀該廠製作部的流程與ISO二階文件6.2.2 能力,訓練及認知的內容後,給的看法:

A. 對方並未針對"決定執行影響產品要求符合性工作的人員所必需之能力"予以完整說明;我看到不同部門作不同工作但在文件定義上的所需能力都是一樣..

B. "評估所採取措施之有效性"不應該只採取實務操作或筆試成績,對於製程中的損失或下一製程(客戶)的滿意度,都可以納入評量..否則,很有可能大家成績都Pass,結果不良率仍然未見改善--這就是我在該廠看到的問題.

C. 安排人員受訓,應該針對平均水準以下或低於公司要求的標準以下的人員才去上課即可,這點便包含:(和BSC的創新與學習一致)
     C-1 人員能力評量是否確實;
評估的重點在於能否勝任工作
     C-2 人員能力評量項目是否符合公司策略目標

D.
在 6.2.1概述的備考: 在品質管理系統內,產品要求的符合性會直接或間接地受到執行任何工作人員所影響,這包括[執行者],[查證者]與[管理者] 但,W公司的訓練規劃只針對[執行者],[查證者]卻未將[管理者]納入

其實,我看過其他2家供應商的二階文件,關於人力資源這一塊,他們寫的都大同小異,這也是為何我特別想在這邊提到這次的拜訪心得,其實,人力資源往往是企業邁向卓越經營的重要關鍵,一個重視人力資源培養的企業,相信也能保有優越競爭優勢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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